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维护祖国统一,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3.身体健康,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,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,无传染性疾病,无精神病史,适应教学岗位工作的需要。
4.本科及以上,取得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;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;
克拉玛依市第一中学是隶属于市教育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创建于1959年,是新中国第一个大油田——克拉玛依油田历史上的第一所中学。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,2012年克拉玛依市政府与北京十一学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,以 创办适合每一位学生发展的教育 为价值引领,全面嫁接北京十一学校管理及育人模式,深入推行 选课走班,分层分类 的教学模式,以课程的变化带动学校育人方式改革,从根本上变革了传统教育形态,改变了单一的办学格局,优化了区域教育生态,全面提升了教育的内涵和品质,在更高的起点上满足了社会对个性化、多样化、选择性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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